6月28日就要到了,虽然获准延迟三年,但解决一汽轿车与一汽夏利间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终究还是到了该兑现的时候。
2011年6月,一汽股份成立之初,曾向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作出不可撤销承诺:在一汽股份成立后五年内通过资产重组或其他方式整合所属的轿车整车生产业务,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但五年过去了,这一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在2016年6月28日,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同时发布公告称,一汽股份原计划在五年内解决其与子公司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同业竞争的承诺无法履行,将承诺期再度延迟三年作为过渡期,而上述承诺的截止日期,也就是2019年6月28日。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6月25日,一汽轿车正式发布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提出“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按照此前发布的《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此次成立的“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在接受了一汽轿车的“置出资产”后,其100%股权将过户至一汽股份。至此,一汽轿车的主营业务将从“乘用车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彻底变更为“商用车的开发、制造和销售”,与一汽夏利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即将彻底得到解决。
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从2011年6月至今,一汽夏利和一汽轿车长达8年时间的“同业竞争”困扰,算是暂时可以告一段落。尽管在一汽股份收下奔腾后,仍然存在一汽夏利和其控股股东一汽股份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但知名证券分析师、全联车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曹鹤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毕竟一汽夏利和一汽股份间不像之前那样,同为两大上市公司,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迫切性就没有这么大了。至少,一汽夏利和一汽轿车不会再因为这个问题受到深交所的问询。
事实上,6月4日,深交所在向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年报问询函中,除了亏损和股权交易等情况外,再次提及了同业竞争问题,要求一汽夏利“结合与一汽股份沟通的情况,说明其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已开展的工作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对此,一汽夏利的回复如下。
一汽夏利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
在这个300多字的回复中,除了表达配合的诚恳态度以外,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
倒是一汽轿车这边,在公告中不断地披露自公布《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相关事件的进展。
在4月30日发布的一季度财报中,一汽轿车先是解释了无法避免同业竞争的原因——“宏观经济环境、汽车行业、证券市场和内部经营管理等”,随后表示:“本次重组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等。”一汽轿车还强调,一汽股份解决同业竞争的初衷始终未改变,将秉承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理念,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工作进行。
6月11日,一汽轿车在最新发布的《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中提出:“目前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办理评估报告的国资备案审核手续。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与此同时,一汽轿车坦言:“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已取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批准,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核准等程序,本次重组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不管如何,同业竞争的问题至少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或者说,看到了实质性的努力和动作,在“努力求生”的一汽夏利面前,一汽轿车做出了这样的妥协,可谓不易。
一直以来,同业竞争都是阻碍一汽整体上市的一块重要“绊脚石”,有舆论分析,在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一汽轿车将作为一汽集团旗下商用车上市平台,乘用车业务被打包至一汽股份旗下,作为乘用车业务的上市平台。
但在曹鹤看来,以资产置出方式剥离的轿车资产和负债,在整体上市时,这些东西还得再装进来。“此次资产重组,更多是一种短期战略,借助解放这一优质资产,为一汽轿车后续融资提供背书。至于对整体上市来说,并无太大帮助。”曹鹤认为。(施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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